养老“神奇产品”套路深,东莞公布三起典型案例
南方日报 2026-08-11 08:15

为规范养老服务领域市场秩序,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今年以来,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专项整治,取得积极成效。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,现公布第四期典型案例。

东莞市寮步镇某悦养生馆虚假宣传案

当事人通过播放视频、现场宣讲等形式,宣传其销售的“波动仪”家用产品具有抖落体内垃圾毒素、改善人体微循环、促进新陈代谢、祛湿驱寒、提高人体免疫力等功效,并宣传该产品振动频率每秒高达上亿次、电能与热能转换率达到98%以上等内容。经查,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,不具备辅助保健及疾病治疗功能,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和科学证明资料,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,存在虚假宣传行为。
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(2025年修订)》第九条规定,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,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,并依法作出处罚。

东莞市东城街道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

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组织老年顾客免费体验“智某健”牌医疗器械,宣传其销售的“智某健”牌远红外磁电脉冲治疗仪具有辅助检查、发现、调理高血压、静脉曲张、糖尿病、肩周炎等多种疾病的功能,“智某健”牌仟金草本植物萃取通络保健凝胶具有治疗高血压、静脉曲张、糖尿病、肩周炎等多种疾病的功效。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,存在虚假宣传行为。
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(2025年修订)》第九条规定,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,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,并依法作出处罚。

东莞市凤岗镇某韵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

当事人在销售磁化水杯“某韵星福杯”过程中,虚构产品功效、产品品质及企业规模等信息,并发布推文宣称磁化水具有“促进细胞代谢、机体健康”“促进肠胃蠕动、改善消化不良与便秘”“降低血液黏稠度、减少血栓形成风险”“调节血脂”等功效,以此推销其销售的磁化水杯。经查,磁化水杯“某韵星福杯”为普通日用品,不属于医疗器械,其产品包装及内置说明书中均未标示任何有关人体健康的功效,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,存在虚假宣传行为。
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(2025年修订)》第九条规定,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,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,并依法作出处罚。

    黄佩玲 小编
    2026-08-11 08:15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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